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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五章 从无到有[1/2页]

犯罪嫌疑人留下了两处现场。

    一处是过火焚烧后的死者的住宅,一处是凶手观察死者住宅所租住的房间。

    过火后的房间,能够勘查到的东西必然有限,江远首选凶手租住的房间去查看。

    这间屋子还是有点东西的,毕竟,凶手虽然做了一些准备,但毕竟是被迫离开的,总归是留下了一些东西,包括一些生活痕迹。

第七百零五章 从无到有[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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