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炼欲魔帝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405章[1/2页]

    第405章

    就如同是揠苗助长一般,太快了有时候也并不代表着好事,基础打不好的话,就算是修为境界再高,得到的永远也是一个空中楼阁而已,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

    但是陌紫明显是不会这么想的,看着常笑已经完全质化的阳魂,已经和常笑的样子相差无几,很明显,一切都在按照陌紫所计划的那样进行着。

    既然已经让常笑得到了莫大的好处,那么现在也应该到了让陌紫的唯一一句谎话得到信任的时候了。

    “恩,常笑你绝对是我见过的天赋最好的人!”陌紫老师毫不吝惜自己对常笑的称赞,“加入玄都家族绝对是不在话下的,现在你只要能够突破到长生秘境第二重,神怒,那么我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将你介绍到玄都家族里面了!”

    “突破到神怒境界?”常笑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刚刚突破到长生秘境的常笑显然对于如此快的提高境界并不怎么赞同。

    “对,没错,而且现在就是最佳时机!”陌紫用力点头说到。

    “什么?现在就突破?!”常笑这一次真的开始坐不住了,“陌紫老师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这么快就再一次突破,你至少也要等我先稳固一下境界再说吧!”

    “呵呵,如果是按照平时的修炼经验来看,你说的确实一点错都没有,但是你如果知道了神怒境界的凶险之后,你恐怕就会对我的观点大加赞同了!”陌紫老师神秘的说道。

    “哦?神怒境界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常笑问道。

    但是这一次陌紫老师却是故做神秘的摇了摇头说道,“常笑,我并不是不想告诉你,但是神怒境界所涉及的方面实在是过于广泛。

    如果要我给你说的话,恐怕几天几夜也说不完,而等到你真正明白了神怒境界是怎么回事之后,恐怕突破到最佳时机就已经错过了!”

    说完之后,陌紫老师并没有急于催促常笑去做出决定,而只是静静的呆在那里,拿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就仿佛这一切都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一眼。

    欲擒故纵之计终于被用在了常笑的头上!

    常笑虽然心中惊疑不定,但是一想到陌紫老师刚刚所说的那些话,一种极大的冒险意识凸显了出来。

    巨大的风险,往往就会以为巨大的利益!

    “好!陌紫老师,我听你的!”常笑咬了咬牙说道。

    “我刚打包票,你是绝对不会后悔你做出的这个决定的!”陌紫老师微笑着说道。

    眼睁睁的看着常笑一步一步的掉入到自己预先设计好的陷阱之中,陌紫老师心里面那个爽简直就是难以用语言可以表达的!

    “那陌紫老师,要想突破到神怒的境界,我都要做些什么呢?”常笑问道。

    陌紫老师赞赏的点点头说到,“这一次你不能坐视不管了,毕竟突破境界可是你自己的事情,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让你的阳魂彻底的质化!”

    “阳魂彻底质化?可是我的阳魂不是已经质化了吗?你看他都已经和我有一样的外表了,而且现在就算是我的阳魂还需要继续质化,质魂散不是也已经用完了吗?”常笑不解的问道。

    “阳魂的外表质化并不代表着真正的质化,只有这里完全的质化才是真正的彻底的质化!”陌紫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说道。

    “你说的是大脑质化?”常笑非但没有明白,反而是越听越迷糊了。

    “或许你也可以这么说,但是其实就是为了让你的阳魂变得更加完整,更加彻底的质化,至于最后这一步的大脑质化,质魂散已经排不上用场了,这就恐怕需要使用我的阳魂来帮忙了!”陌紫老师说到。

    “哦,那就有劳陌紫老师了。”常笑感谢到。

    “呵呵,没什么的,我不过也是为了玄都家族的奖励而已。”即使到了最后时刻,陌紫依旧格外的小心谨慎,功亏一篑的例子陌紫见过太多了。

    “还有我的一半!”常笑强调道,“好了,现在就开始好了!”

    陌紫老师点点头,脸上的表情立马变成了前所未有的严峻,从那紧紧闭在一起的嘴唇可以看得出来,引导常笑的阳魂进行彻底质化,明显也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原本老老实实的呆在半空中的陌紫的阳魂在这个时候也开始动了起来,原本只是呈现一种半透明状态的阳魂突然摇身一变,仿佛变成了陌紫本人一般,只不过周身闪动着淡淡的光芒,还有就是阳魂的眼神明显要比陌紫本人要凌厉的多。

    “一切都交给我好了。”陌紫那悠远的声音在常笑的耳边响起,常笑就像是中了魔咒一般,完全按照陌紫的要求去做。

    陌紫的阳魂随着慢慢移动,缓缓伸出的双手已经触碰到了常笑的阳魂。

    “哦!”阳魂之间的直接触碰使得常笑忍不住一声轻叹,就连一旁的陌紫也不是无动于衷,原本入定一般的身体也微微的颤抖了一下,只不过比常笑要好上很多。

    原本阳魂的各种感觉就比修士本体要敏感上数倍之多,所以这种阳魂之间的触碰给人带本体所带来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只是双方的手掌触碰了一下,就能够对本人造成如此巨大的影响。

第405章[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