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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姐姐前女友(12))[2/2页]

    十年之内,他若表现良好,三十岁之前也许能够出狱。

    这是上面的人透露的信息。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琳琅被狱警领着去核查身份,这里的人对她很熟悉了,略微扫了一眼以及相关材料就让人进会见厅了。

    一层薄薄的玻璃隔成了两个世界。

    琳琅随着其他人,坐在靠左侧的第一个位置上。

    等了大概五分钟的时间,一个穿着制服的美女狱警带着服刑人员出来了。

    傅熙是第一个人。

    男人剃了板寸头,身形消瘦,不过就算穿了一身蓝色的条纹囚服,也没有丝毫的猥琐气息,他的仪态与风度反而比之前更加的俊美清雅,叫人怦然心动。

    女狱警脸上流露出几分娇羞的神态,似乎在仔细嘱咐着什么,男人只是冷淡点头,并不说话。

    从一进来,他的整副心魂都落到那个黑发女孩的身上。

    她好像又瘦了些。

    不知道有没有好好按时吃饭?

    是不是还喜欢光着脚到处跑?着凉了怎么办?

    他坐在她面前。

    “你的伤……”

    “你说这个?”

    傅熙摸了摸他的眉骨,那里有一道划过的狰狞血痕,渐渐结了痂,稍微变淡了一些。

    监狱里那些人看他不爽,就趁人睡觉的时候,弄来了根铁丝,想要毁他的脸。

    “没什么,不小心磕到了而已。”他轻描淡写,不想让她知道里头的暴力与血腥。

    琳琅没说话。

    这里面的内情很容易就能猜到。

    傅熙见不得她皱眉,冲着她笑了一下,装作苦恼地说,“是不是很丑?我可是靠脸吃饭的呢,现在怎么办才好?”

    琳琅被他逗笑了。

    他就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撑着下巴,手指轻点着脸颊,深情的,眷恋的,看着她笑。很早之前,他就是被这种笑容俘虏的,弯起来的眼睛像天边的月牙,又有点儿调皮。

    他不禁伸出手来,贴上那层冰冷的玻璃窗。

    仿佛这样子,就能离她更近一些。

    可是,还不够。

    远远不够。

    男人突发奇想。

    众目睽睽之下,一个一米八七的高大男人,就像个幼稚透顶的小孩,将整个脑袋都凑过去,使劲儿压着,好好一张清隽绝美的脸,都被玻璃窗挤得变形了。

    成了名副其实的肉饼脸。

    众人心想,这货是来搞笑的吗?

    “好丑啊。”琳琅说,脸上是嫌弃的神色。

    傅熙却笑得很开心。

    “呐,傅熙,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女孩垂下了精致的眉眼。

    “你说。”

    他仍然固执的将脸贴在玻璃上,紧紧的,充满渴望的看着他心爱的人,怎么看也不会厌倦。

    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要死掉了呢。

    那滋味很难受,像是有人重重挤压着心脏,他一呼吸,就觉得有无数钢针在扎着。在一片晃动的人影与呼救声中,他好像隐隐约约看到了她。

    手里抱着一个脸蛋皱皱、长得很丑的新生儿。

    怎么是个男娃?

    傅熙有点儿不高兴。

    因为这臭小子是个粘人的讨厌鬼,整天喜欢抱着妈妈不撒手。

    再然后,他被气醒了。

    心跳又恢复了正常。

    后来想了想,其实生个小皮猴也不错,万一他跟琳琅发生了什么矛盾,就让这小子去调和,皮糙肉厚又耐摔,正好。

    他就这么想着,对面的人说话了。

    “谢珧华他向我求婚了。”

    轻轻的,犹如一根落地的羽毛。

    男人怔了怔。

    忽略心脏的抽搐,他突然有一种“这样挺好”的念头。

    他毕竟入过档案,在暗无天日里的监狱里待过,她若是要跟他,以后也免不了被人指指点点,说她是杀人犯的妻子。

    之前他也有过这样的想法,离她远远的,不干扰她的幸福。

    但是做不到啊。

    他做不到将最爱的人拱手让人。

    他其实很小气。

    小气到想把她给关起来,让自己一个人看。

    他总想着,再等等,他再努力一把,也许他们真的能走到最后呢?

    现在,梦醒了。

    “谢珧华他就是一个混蛋!”傅熙骂了整整十分钟。

    琳琅根本插不上话。

    狱警们目瞪口呆看着这个平日里斯文儒雅、冷静自持的男人,如何话里不带一个脏字的问候人家祖宗十八代,句句还不带重样的。

    最后,那张凑在玻璃上的肉乎乎的愤怒的脸,突然笑了。

    “但是——”

    他的眼睛被挤得变形,看起来很可笑。

    他贪婪看着她的脸,却说,“他比我好,比我更清楚的知道什么才是重要的,最值得珍惜的。”

    最后悔的,是他没能在她最害怕的时候赶来,像个从天而降的天神一样,将她解救,从此王子与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可能他这种人,不配得到吧。

    “所以,你是同意了?”琳琅挑眉。

    不同意。

    死也不同意。

    他现在就想越狱把那个狼心狗肺的兔崽子给宰了。

    “如果,你真喜欢他的话。”

    可到最后,他还是心软了。

    这是他最喜欢、喜欢到心都要疼了的人啊。

    大概是发泄了一通,在后来的十五分钟内,傅熙比以往要来得沉静,有条不紊说着他的安排。

    他说,婚服其实他早就自己做好了,大红嫁衣,凤冠霞披,就挂在新居的阁楼上,一直很遗憾没能亲眼看她穿上,如果合适,就用那套吧,当他送的新婚礼物,也是最后一份惊喜。

    他说,他在那家开满鲜花的小镇盘了块花田,种了她最喜欢的海棠,兴许现在已经开花了,她有空的时候可以去看看。

    他还说——

    对不起。

    那句祝你幸福,我说不出口。

    偌大的别墅少了一个活泼张扬的年轻男孩,再浓艳明丽的白昼也黯然失色。

    管家见不得从小看到大的小姐那落寞的神色,要不是看着手机,就是盯着姐弟合照发呆。

    小时候的少爷就像跟屁虫一样,吃饭睡觉都要黏着大小姐不放。

    他还记得,小学放学比较早,小少爷回来搬了只小小的板凳,一屁股在玄关里守着,眼巴巴等着大小姐回来。

    之前,他对小少爷十六岁还跟大小姐睡在一起颇有微词,但当两姐弟真的疏离了,小少爷也不爱回家了,老人家的心就跟爬上万千蚂蚁似的,难受极了。

    老管家心想,决不能就这样放任不管。他私底下叫了要好的私家侦探帮忙查一查小少爷最近的动向,差点被那些辣眼的照片吓得心脏病发,小少爷他居然迷上了一个老女人?还师生恋?还同居?

    这还得了!

    忠心耿耿的老管家立刻将情况汇报给了江父,琳琅也“凑巧”听到了,连忙表示自己愿意去劝劝弟弟“回头是岸”。

    “起云,你现在年纪还小,谈恋爱也不急于一时……”

    “啪——”

    少年漫不经心勾起易拉罐的拉环,汽水飞溅。

    爆破的声音惊得女孩儿后退半步。

    众所周知,江家大小姐有着一双极为漂亮的眼睛,笑时弯如新月,而受到惊吓时,那对美眸便会瞪得圆了,流露出娇憨的神态。

    当她眼里装着你一人时,心也要软化得不成样子了。

    假如这是从前的话——

    “说完了吗?说完就滚吧。”

    江起云却是格外冷酷转身就走,真是讽刺啊,他乖巧听话时,不见得她对自己的事情多热衷,现在叛逆了,三天两头找上门来,还是以一种焦急的、沉痛的、哀求的姿态。

    那些千篇一律劝人的话,他听得耳朵快生茧了。

    “云云,你听姐说,我并不是反对你谈恋爱,只是现在更重要的事情就是专心学习,毕竟还有一个月就快中考了,你也知道,爸爸跟妈妈对你的期望很高!你一直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应该知道怎么做的对不对?”

    激怒,是很简单的事,只要打着“为你好”的幌子,再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保准叛逆期的小孩子气得暴跳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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