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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四章[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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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百零四章

    事情到了这一步,其实印证什么的已经没了必要,答案已经很明了。

    毕竟,就算有一个两个人重名,难道一家子还能都重名吗?

    余爸和余家的三个孩子两个儿媳都意识到了这个,但余妈和范文清正说到兴头上,俩人你一句我一句说的兴高采烈,余家父子几个也就没有打断。

    也是在姑侄两人的话中,大家才知道,别看范文清现在混的人模人样,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其实范家早就散的差不多了。

    余妈,也就是范幺妹跟着一家子逃荒到石林县,并且给余爸当童养媳的时候,还是解放前好多年。

    战乱、饥荒、恶意剥削、流寇等等正是最严重的时候。

    范幺妹到了余家活了下来,余家其他人因为那半袋粮食也多活了一段时间。

    可人太多了。

    整个范家远的近的人加起来又何止几十。

    只是一路走来,死的死,掉队的掉队,到石林县的时候,也还剩下不到二十个人。

    后来,为了活着,或者把小女儿给人家送去当童养媳换粮食,或者把小儿子送给别人当孩子,再加上老人相继去世,好不容易才剩了几口熬了下来。

    但这时候范家的人已经没剩几个了。

    范母因为总是把粮食给孩子和男人吃,某个夜晚睡下就再也没起来,只能就地掩埋,带走了贴身的衣物做纪念,甚至后来安顿下来都没敢再回去找尸体,一是有心无力,二也是怕去找了也会空手而归。

    饥饿的人太多了,发生什么事情都有可能。

    范大哥在跟人抢吃的的时候被打断了一条腿,后来人倒是活下来了,腿却永远的瘸了,也因为这个原因,一直没人愿意嫁给他,直到四十多才和一个带着两个女儿的寡妇凑合到了一起,俩人也没生孩子,就凑合到了现在。

    范二哥,也就是范永清的爹,运气比较好,因为人长得好也勤快的缘故,给人扛大包的时候被掌柜的独生女儿看上了,本来说是当上门女婿的,结果掌柜的吸大烟吸死了,亲戚就要分掌柜的家产。

    范永清的娘也是个聪明有决断的,见势不好就迅速卖了所有家产,跟着范二哥跑回了婆家,从此只当没有范二哥入赘这事儿,只当自己是范二哥娶的媳妇儿。

    不过范二哥也不是忘恩负义的,虽然老爹挺高兴入赘的儿子又回来了(毕竟就只剩这么一个健康的儿子了,若不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哪里舍得把唯一完好的孩子给人当赘婿,上门女婿自古都是被人看不起要戳脊梁骨说背宗忘祖的),还带回来了儿媳,但大儿子出生后还是随了岳家的姓。

    范永清的娘别看洋式学堂还上了好几年,好歹还念到了初中毕业,人也娇娇小小的,其实挺能生的,生了六个孩子,最小的就是范永清。

    因为范大哥一直娶不上媳妇儿,当时范老爹就和二儿子两口子商量好等老小出生后要是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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