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洪荒:开局通天偷看我日记,自废圣位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零九章:强收女娲做侍女?[2/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163小说]https://m.163xsw.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r/>    【宿主,请您注意,在一个时辰之前,有一名陌生女子,突然出现在您的庭院门口】

    【偷偷往您的庭院里观望】

    【不知道在观望什么,一脸神经兮兮的看完后,就走了】

    【按照系统的推测,这名女子只是来找什么东西的,有可能会再次回来】

    听到这话。

    林天来了兴趣,“你是说,有个女子?”

    “长什么样?有没有当时的画面记录?”

    【系统已经为您记录好了】

    【只有对方出现在庭院门口时的画面,对方来或离开时的姿态没有记录】

    【是否观看】

    林天点头同意。

    下一刻。

    林天脑海中,便是浮现出了一道清晰的画面。

    画面之中。

    一名身穿粉红色道裙的绝美女子出现在庭院之外。

    这名女子容貌瑞丽,姿色绝伦,瑞彩翩翩,国色天姿,宛若绝世仙子一般。

    身上有着一股凡间女子没有的特殊气质,单纯这种气质,就比她的容貌还要扎眼!

    林天如此想着。

    继续朝下看那幅画面。

    画面的场景,正如系统的描述一般无二。

    林天也看不通女子到底是来找东西,还是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

    “系统,分析一下这名女子的性格,身份。”

    听到这话。

    系统回应道。

    【身份无法得知,只是芸芸众生一名女子罢了】

    【性格自私自利,一切为自己着想,对亲情,友情的对待极为淡薄】

    【无亲无故,独身一人,有修为】

    【请宿主注意,此女只看利益,唯利是图,若是利益和好处到位,她可以做出没有底线的行为】

    听到这话。

    林天眸光顿时一怔、

    “无亲无故,只看利益?”

    “这个好啊!”

    “系统,我正好缺个侍女啊!”

    “天天在这里躺着,没人照顾,也没人说话。”

    “叫只鸡打鸣,也不配合,不懂人情味,吵得我都睡不着觉。”

    “这个女子倒是很合适啊!我可以给她发工资的!”

    “长得好不好看无所谓,我脸盲,我也不图人家什么。”

    “要是她再来,你赶紧把人家放进来,我要收她做侍女!!”

    【系统:……】

    【您说的可真好听】

    【您是什么都不图吗?你那是馋人家身子!】

    “……”

    被戳穿了心思的林天脸不红心不跳,一本正经的道。

    “别瞎说!我是那种人吗?”

    “……”

    “你能否追踪一下对方的位置,干脆直接给抢来吧!”

    【……】

    【宿主,您怎么还能干强抢民女这种事呢!】

    【您那是强抢圣……】

    系统说到一半。

    就卡住了。

    林天无语道:“圣什么!?你倒是说完啊!”

    【没事】

    【您不用给系统下达命令了】

    【那名女子,又回来了】

    【此刻,正在您的庭院外面】

    听到这话。

    林天顿时一怔。

    没再跟系统对话。

    反而透过窗户,下意识的朝着外面看去。

    果不其然。

    林天便看到庭院门口。

    出现了一个姿色绝美的女子。

    正是之前系统给他投影的那名女子。

    “这女子来的正是时候!跟我还真是有缘!铁定是要当我侍女了!”

    林天就要起身走出门外。

    眼角的余光,却忽然瞥见庭院门口女子的背后。

    还跟着两个身穿僧尼服装的朴素道人。

    当林天看清那两名道人熟悉的面孔后。

    眸光却是忍不住一怔。

    “哎?这两人有些眼熟啊?记得之前来过庭院……”

    “今儿,怎么跟这名女子一起来了?”

    【宿主,这两名男子品性不太好,您看,您是想让他们一起进来,还是只让这名女子进来?】

    听到这话,林天眸光一凝,道。

    “这两个道人品性,你之前已经说过了。”

    “从我之前的接触来看,这两人相貌就很狡诈,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好人。”

    “依我看来,这两个道人,八成是想从那女子手中占得什么便宜!”

    “把他们一起叫进来,让我好好教训教训这两个道人!……敢占我家侍女便宜,不知死活吗?”

    系统:【……】

    【好的,宿主】

    【那就将他们都放进来了】

    林天点点头。

    也不打算休息了,缓缓起身,抱着九尾狐,就走出了房屋。

    而此刻,庭院的栅栏,也从内朝外缓缓打开。

第二百零九章:强收女娲做侍女?[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